Wednesday, November 29, 2006

城市与商业

好文!但是我不认同专制是唯一的罪魁祸首;恐怕惟有残废的法制才是。新加坡就是一个专制国家;美国的新闻也不如他们标榜和我们想象的那么民主,否则Charles Laurence这个掊击布什对911事件无所作为的记者的命运就会改写。

郎咸平
说“香港政府几十年前就没有自由民主和监督,任何不利于政府的言论都不允许公开的。可是香港政府是最有效率的,最廉洁的,完全是按照制度办事。为什么呢?这就是我们大家对资本主义的误解。台湾政府也是如此,经济最繁荣的时候就是蒋介石时期的威权政府。现在呢,换了民进党来管理,有了民主,有了自由,但却是江河日下,贪污腐败成风,绝对也不亚于国民党。这两个案例就说明,自由民主、媒体监督是不能使政府变得更廉洁。”

文人啊,总是喜欢简化世界,就像《世界是平的》的作者Thomas L. Friedman那样。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作者:肖知兴

按:专制下的商人不是亦商亦官就是亦商亦盗,与真正的现代商业精神是死敌。写到这里,我自己也吓了一大跳。想到晓波兄说的原罪是转型时代的原罪,深以为然。很多做企业的(包括那些经常露面、唱爱国高调、呼吁政府支持民族产业的)选择了用脚投票,偷偷把自己的家安在美国、澳、加等国,去做他们的二等公民。呜呼!中国人,怎么有钱人、没钱人都同样是造孽啊。

汕头是一个很容易让人感慨的城市。八十年代初设立的四个经济特区中,深圳一支独秀;厦门在飘摇不定的台海局势中,一点一滴往前走;珠海除了两年一度的国际航展,难得有进入人们视线的时候,虽然现在终于又有澳门建设“东方拉斯韦加斯”的新概念可以想象了。而美丽的汕头,这个北回归线上的唯一滨海城市,却似乎有点找不到北了。2005年,汕头的经济总量在广东已经落到了第十名,不仅被东莞、佛山、中山超过,而且也不动声色地被茂名、惠州、湛江等城市超过,现在仅仅相当于深圳市的八分之一了。

汕头往东,靠近福建,有一个南澳岛,岛上有陆秀夫的墓园,就是那个背负九岁的小皇帝跳海殉国的南宋末代丞相陆秀夫。1279年2月宋元两军的崖山决战后,陆秀夫见大势已去,哭拜幼帝:“国事至今一败涂地,陛下当为国死,万勿重蹈德佑皇帝(指在临安被元军俘虏的宋恭帝)的覆辙。德佑皇帝远在大都受辱不堪,陛下不可再受他人凌辱。”说罢,抱起小皇帝,纵身跳海,时年43岁。2月份的海水,应当还是有一些寒意的吧。

崖山位于在珠江口西边的广东新会,梁启超的老家,离南澳岛有几百公里之遥,这里的墓园的真正主人其实是陆秀夫之母赵氏及陆秀夫之子陆九郎。明万历十二年(1584年) 潮州府知府郭子章重建这个墓园,经过反复考证,确认了墓园的主人,之所以仍要题陆丞相墓,是因为:“世无不朽之骨,而有不死之灵。丞相灵在南海,而母在南澳。孤愤幽忠随潮上下,神来神往,能不依依乎?”

顾亭林说:“有亡国,有亡天下。亡国与亡天下,奚辨?曰:易姓改号,谓之亡国。仁义充塞,而至于率兽食人,人将相食,谓之亡天下。”如果说中原汉族政权的更替是“亡国”的话,元灭南宋,就有点“亡天下”的意思了。被陈寅恪誉之为“为我民族遗留之瑰宝”的宋朝文化,从陆秀夫那一跳,从此仿佛进入一条望不到头的黑暗隧道,从元,到明,到清,随着专制统治者权力的膨胀,中华文明的局面却变得越来越逼仄。记得小时候读历史读到这里,心中总有一种说不出的压抑之情,山河失色,海天茫茫。金灭北宋,衣冠南渡,元灭南宋,衣冠到哪里去了呢?为什么一种更高级的文明却总会被一个更低级的文明摧毁?为什么竞争在一些情况下带来制度的演进和文明的进化,在另外一些情况下却导致劣币逐良币,良知、信念和底线被野蛮地、报复性地、恶作剧式地践踏?

因为走私、假冒伪劣、增值税发票等黑色经济,汕头令人痛心地一而再,再而三地深陷信用危机,成为了汕头经济进一步发展的一个沉重包袱。同样的包袱,也曾背负在另外两个商业发达的地区:福建的漳州地区和浙江的温州地区,自然不会是一种巧合。了解广东商业历史的业内人士曾分析广州商帮与潮州商帮的不同,如果说广州商帮是“亦官亦商”,潮州商帮则主要是“亦盗亦商”。从唐置市舶使直到明清的海禁时期,广州一直是全国仅有的少数几个通商口岸之一,进出口贸易是合法行为,官方为获取利润,对其进行保护与鼓励的政策;相反,地处粤东一隅的潮州就难以得到这种待遇。唐宋时期的潮州城,虽是粤东一带的货物集散地,却一直没有直接的外贸经营权。沿海居民为了谋求生路,一部分人转向经营沿海航运,另一部分人则积极进行走私与海盗活动,形成了这个地区独特的黑色经济传统。

阿城曾说,中国哪里有什么商业,“只是权力释放出一些资源,谁有能力,谁近水楼台,谁迂回曲折,就去把释放出的资源拿到手,这不是商业”。如果说这可以说是对“亦官亦商”型的所谓商业的写照的话,那么,建立在偷税漏税、假冒伪劣、坑蒙拐骗、破坏环境、压制劳工基础上的“亦盗亦商”型的所谓商业当然就更不是商业了。这两种 “类商业”的共同特征都是它们都以价值转移而不是价值创新为核心,前者巧取,后者豪夺,都不是建立在等价交换的基础之上,都不具有以平等、自由、契约为核心的真正的商业精神,而且,一方面它们被专制权力压榨的对象,另外一方面,他们又与专制权力相辅相成,共同构成对真正的商业精神的一种强大的反对势力,压制甚至扼杀了真正的商业经济在中国的出现和成长。

中国历史上的商帮,如果说晋商、徽商“官商”的色彩浓,地处专制体制边缘的温州、漳州、汕头等地的商帮的成长过程,却无法摆脱或多或少的“盗商”的色彩。一个阶段内,它们成为中国商品经济比较发达的中心,但在面临全球竞争的今天,他们多大程度上能够摆脱历史的重负,向后直转,面朝蓝色大海,成为真正以价值创新为核心的现代商业企业呢?不要告诉我这个城市的商人有多成功,有多富,买起宝马和宾利轿车来有多么的大方,如果没有真正的商业精神的支撑,无法形成真正的现代商业文化,这一切都只不过是过眼烟云而已:一切有为法,如梦幻泡影,如露亦如电,应作如是观。中国历史上,从商而富可敌国,最后却身世凋零的人难道还少吗?我们的商业阶层,多大程度上还在重复这些演了上千年的悲剧呢?

No comments: